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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热线专栏】第一期:热费缴纳期间用户咨询常见问题
文章来源:[!--befrom--]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0-21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

进入十月份以来,两部热线电话就率先热了起来。截至目前,滨州鑫谊热力有限公司客服部日均接听问暖电话600余个,用户来电主要集中在热费缴纳、电子合同签订、不用热处理等几个方面。为了更好地帮助用户解决用暖诉求,鑫谊热力开设【热线专栏】,定期推出用户咨询的常见问题并对常见问题进行答疑。

问题一:收费到户试点小区名单

教师住宅小区、龙泰花园小区、交运家和小区、市立医院丽园小区、人行宿舍、物资局宿舍、育新小区、财政局宿舍、网通、海得曲轴、人大政协、市委二宿舍、民用煤气、广电工贸、液化气公司、万隆、青龙山宿舍、区粮食局平房、鲁滨面粉厂、建材公司、财达、吉殿花园、祥悦苑、公路材料处、隆庆、胜滨东院、胜滨西院、建翔东院、建翔西院、华滨新村、兴滨小区、天成花园、爱情公寓、吕剧园、区交通局、中行(黄三)、计生委、计生指导中心、妇幼保健院、财税、福佑、怡海、建翔、福临、物价局、金山、商贸流通局、公路工程处、一小宿舍、酿造厂、黄河馨居、三分公司、二工区、隆达小区、水利局、海河局、玉龙湖小区、名仕嘉园、滨州学院、劳保处、区建设局(渤六)、交警支队、纺织嘉园、鑫华嘉园、城建集团、二分公司、设计院、滨商家园、滨化小区、市西办事处(住宅)、区财政局、气象局、教育局、党校开发商、绿洲、农机局、轻工业局、信用社、德民新、人武部、鲁宏小周家、虹川钢构(黄四)、人才经济开发中心、移动公司、市燃料公司、区国税渤九院、国土局渤十院、发改委渤十、市交通局、鲁滨制面沿街、信用社渤四院、市司法局、城信社、药品检验所、理事达小区、理事达沿街、房建公司、糖酒站沿街、新闻出版局、东城驾校、鑫峰、节水办、聚鑫置业、区质监局、经信局渤七院、物资回收公司、虹川钢构(渤七)、畜牧兽医研究院、滨城区农机公司、颐园宿舍、财政局黄三、棉麻公司

问题二:物业代收单位的热用户想直接向热力公司缴费

根据滨州市实际情况,供暖尚未实现配套到户,现在市城区热用户数量较多,热费是以小区为单位办理,小区取暖费由物业统一代收后交至热力公司。目前鑫谊热力选取试点单位实现收费到户。

问题三:为何要缴纳配套费?

根据滨财综[2017]35号文件规定,采取城市集中供暖的建设项目,按标准缴纳供热配套费,除中央、省、市另有明确政策规定的,供热配套费不得减免。

问题四:缴费面积为何与房产证面积存在差异?

根据滨价发【201773号文件规定,供热计费面积按房屋实测建筑面积计算。鑫谊热力公司面积测量具体执行GB/T 17986.1-2000《房产测量规范》。具体差异原因多存在以下两点:1、房屋原设计图纸阳台为未封闭,阳台面积一半计入房产证面积;后期房屋建成后阳台为封闭,根据滨州市供热条例,热力公司需将阳台面积全部计入实测建筑面积。2、房产证面积为房改房面积,房改房面积不包含梯间及阳台面积,但梯间及阳台面积需计入实测建筑面积之内,需按实测建筑面积缴纳热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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